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时间: 2024-03-16 09:45:31 |   作者: 产品品类


  (一)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业的外籍人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令,仔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作业的方针、方针,遵循有关质量作业法令和法规,酷爱质量专业作业,遵循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没有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结业生,可持可以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结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校园出具的应届结业证明报名。。

  1、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则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报考初级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常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

  因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已按有关法令法规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该项考试。